近日,由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联合枣庄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泰安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聊城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四家单位联合起草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服务规范》(下称《规范》)正式实施。
《规范》规定了由国务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服务规范五项标准,包括服务原则、总体要求、场所及设备要求、人员配置及要求、服务内容、监督与评价。具体服务内容包括通过信息检索系统协助申请人进行商标信息查询,对商标申请业务进行电话和现场指导服务,现场进行业务受理并形成流程闭环,以及开展商标业务宣传。同时,《规范》附录了常见商标业务材料清单,以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王刚 李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