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于2013年签署了《统一专利法院协定》(UPCA)。但是,在批准该协定之前,该国必须举行全民公投,因为批准意味着将专利诉讼的管辖权移交至UPC,并且需要对爱尔兰《宪法》第29条进行修订,以将该协定作为一项国际协定添加进去。
4/5的公司此前在爱尔兰雇主联合会(IBEC)与专利与商标律师协会(APTMA)的联合调查中作出了回应,称公投必须在2023年举行。公投似乎获得了压倒性的支持,因此,人们普遍预计该协定将在此次公投中通过。这将使批准加入UPC的国家总数达到18个,这也将是继去年6月UPC开庭之后的又一重大突破。
一旦获得批准,爱尔兰计划设立一个UPC的地方分庭。这将是唯一一个具有普通法背景的地方分庭。专利专业人士认为,考虑到爱尔兰是一个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这可能为一些跨国诉讼当事方提供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选择。除此之外,爱尔兰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历史性政策意味着可能有过多的研发和制造业务(因此可能涉及侵权行为)在该国进行。因此,如果诉讼当事人要起诉竞争对手在欧洲的活动,他们很可能会考虑将爱尔兰的地方分庭作为提出索赔的合适地点。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专业人士的观点是,爱尔兰在普通法程序方面的经验很可能影响UPC判例法的持续发展。例如,许多普通法程序已被引入UPC系统的规则中,例如充分披露的义务、专家交叉质证、实验和费用担保等。此外,来自大陆法系司法管辖区的律师和法官可能不太熟悉这些程序,因此他们可能会就如何实施相关规则向爱尔兰寻求指导。
欧盟各成员国加入UPC的时间交错造成了一定的复杂性,这导致了统一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同,因为只有在授予专利时,才能在UPC体系中成员国领土范围内提供保护。但是,在爱尔兰批准后UPCA授予的统一专利将受益于扩展领土的保护。其它已经签署该协定但尚未批准的成员国包括塞浦路斯、捷克、希腊、匈牙利、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